
若要檢查復原分割區是否存在,請選取開始,在電腦上按一下滑鼠右鍵,然後選取管理 > 磁碟管理。如
果有復原分割區,視窗中會列出「復原」磁碟機。
1. 使用下列任一方式存取 HP Recovery Manager:
●
選取開始,然後在搜尋欄位中輸入 recovery。從清單中選取 Recovery Manager。
- 或 -
●
開啟或重新啟動電腦,然後當畫面底部顯示「Press the ESC key for Startup Menu」(按下 esc
鍵以開啟啟動功能表)訊息時,按下 esc 鍵。然後,當螢幕上顯示「F11 (System Recovery)」
(F11(系統復原))訊息時,按下 f11 鍵。
2. 在 HP Recovery Manager 視窗中,按一下 System Recovery。
3. 依照畫面上的指示繼續執行。
使用復原媒體進行復原
1. 如果可行,請備份所有個人檔案。
2. 將第一張復原光碟插入電腦光碟機或選用的外接式光碟機,然後重新啟動電腦。
- 或 -
將復原快閃磁碟機插入電腦的 USB 連接埠,然後重新啟動電腦。
附註:如果電腦在 HP Recovery Manager 中無法自動重新啟動,請變更電腦開機順序。請參閱
位於第 55 頁的變更電腦開機順序。
3. 系統開機時按 f9 鍵。
4. 選取光碟機或快閃磁碟機。
5. 依照畫面上的指示繼續執行。
變更電腦開機順序
若要針對復原光碟變更開機順序:
1. 重新啟動電腦。
2. 電腦重新啟動時按 esc 鍵,然後按 f9 鍵以顯示開機選項。
3. 在開機選項視窗中,選取 Internal CD/DVD ROM Drive(內建 CD/DVD ROM 光碟機)。
若要針對復原快閃磁碟機變更開機順序:
1. 將快閃磁碟機插入 USB 連接埠。
2. 重新啟動電腦。
3. 電腦重新啟動時按 esc 鍵,然後按 f9 鍵以顯示開機選項。
4. 從開機選項視窗選取快閃磁碟機。
ZHTW 還原與復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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